留言标题 | 肃宁县城区菜市场收进门费不开收据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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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单位 | 肃宁政府 | 留言时间 | 2021-01-12 09:04 |
办理状态 | [已办结] | ||
主要内容 | 肃宁县菜市场(火车站西侧),近期有自称市场管理人员的人,收取进门费,每车5元,但不给开具收据,近日有涨至每车10元,仍不开收据。想问问政府,他们有资格收取费用吗? | ||
处理结果 |
您好,您的留言已收到,现将处理调查结果答复一下:经我单位检查发现该市场有专门的收费票据,没有存在不开收据的现象。根据冀价经费[2012]31号(河北省物价局太阳赌城加强农贸市场收费管理的通知》,对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农贸市场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,收费标准由农贸市场开办者制定。该市场可提供市场价格公示表,但未张贴在醒目位置,我局人员已经责令该市场立即改正,收费标准已张贴在该市场公示栏醒目位置进行公开。 肃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.1.1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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